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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派遣制消防员8名

来源: 公益招聘
发布时间:2022-10-27 浏览次数:1340

青县北盟公司公开招聘8名派遣制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部门在防灭火和抢险救援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委托北盟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数量

招聘8名劳务派遣制消防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报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青县常住户籍的,可视为具有青县常住户籍,含退役军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全日制);

(四)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对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和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4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四)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8日在青县电视台和纽扣青县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青县市民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大厅(南门)

联系电话:0317-4326554    15233792207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5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防疫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青县电视台和纽扣青县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须提供心电图检测结果(县级医疗机构出具),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以及基础消防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连同笔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2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并按2:1的比例确定最终招聘岗位计划。

3.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满分100分。

4.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体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列顺序;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政审、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资格复审人选,由县纪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安排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政审、资格复审结论有异议的,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五)体检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和消防救援大队规定的项目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北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专职消防队员统一由青县消防救援大队安排集中培训。培训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培训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签订合同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与青县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并派遣到青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北盟公司,考核合格的签订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对合同到期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一)福利待遇。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待遇2300元/月,缴纳意外保险。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4500元/月左右(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意外险;

(二)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上班4天休息2天,上班期间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

(三)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四)试用期内离职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附件: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