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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 青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次数:3673
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就业,按照《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二十条措施》(沧就字〔2023〕1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72号)要求,在全县开展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全县设置45个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担任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
三、岗位待遇和安置期限:对招聘人员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给予岗位补贴,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统一安排工作,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四、招聘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二)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额满为止。报名地点: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2室,联系电话:0317-4310885
(二)报名材料:(1)二代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报名表》一份,现场报名时领取。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人社局服务大厅一楼办理)。(5)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白底照片2张。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青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青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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