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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人社局关于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 青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1-06 浏览次数:470
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照《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冀人社函〔2021〕59号)要求,在全县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帮扶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现招聘20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服务期最多不超过2年。

二、岗位待遇

对招聘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月)给予岗位补贴,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统一安排工作,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2021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

四、招聘方式

(一)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可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2室报名,额满为止。联系电话:4310885

(二)报名材料:(1)二代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全日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报名表》一份,现场报名时领取。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人社局服务大厅一楼办理)。(5) 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白底照片2张。